法律咨询热线:021-60522166

股民专线:021-61530610

新闻资讯

明伦新闻
行业动态
法治长廊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88号圣爱大厦23层

邮编:200030

前台/传真:021-34605189

邮箱:shanghai@minglun.net

本所徐德红、屠永军律师喜获独立董事资格

发布日期:2018-08-14

  2018年6月15日,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徐德红、屠永军律师成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59期独立董事培训,并顺利通过考试后,喜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系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公司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作出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美国。美英法系国家确定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公司权力机构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无监事会之设,独立董事行使决策和监督双重职能。1997年12月16日,我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指出“公司根据需要,可以设独立董事”,首次引入独立董事概念。2001年8月16日 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并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在2002年6月30日前至少设立2名独立董事;在2003年6月30日前,董事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占比不少于1/3,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中开始强制性引入独立董事制度。2006年1月1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正式生效,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团队律师,具有证券、基金、独立董事、注册会计师及注册税务师资格,具备法务、财务会计及税务综合性知识结构,为客户提供IPO、重组、并购、新三板、基金管理人备案、基金重大变更、信托、ABS等领域法律服务。

徐德红_副本.jpg

屠永军_副本.jpg